更新时间: 2025-02-26
小型吊车的使用操作要点如下:
1.发动机起动时,必须将所有操纵手柄放在空挡位置。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听视发动机运转情况,确认正常后,方可开始工作
2.作业前应先试运转,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。特别在雨雪后作业,应作起重试吊,确认可靠后方能工作
3.起重作业范围内,不得有影响作业的障碍物。工作时起重臂下放,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。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
4.起重机的变幅指示灯、力矩限制器及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,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。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。对无提升限位装置的起重机,起重臂******仰角不得超过78°
5.起重机必须按照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,不得超载和吊不明质量的物体。严禁用起重钩斜拉、斜吊
6.满载吊车时,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,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-50mm,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、制动可靠性后,才能继续起吊。动作要平稳,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
7.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双机抬吊时,重物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%。绑扎应注意载荷的平均分配,使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载荷的80%。在统一指挥、密切配合下,两机的吊钩滑轮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
8.液压和气压驱动的起重机,应按规定的压力、转速运行,严禁用提高压力、加快转速等手段来满足施工需要
9.采用蜗杆传动的变幅机构,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将牙嵌离合器拔入空挡
10.起重机在坡道上无载行驶,上坡时应将起重臂的仰角防小一些,而下坡行驶则应将起重臂仰角放大一些,以此平衡起重机的重心。严禁下坡时空挡滑行
11.如遇大风、大雪、大雨或大雾时,应停止起重作业,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